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校区 “水果超市” 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就皋兰校区“水果超市”的承租经营权,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校区“水果超市”招标。
2.项目简介: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校区本学期有在校生4500人左右(每学期在校人数动态变化),教职工200余人。“水果超市”位于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校区北食堂一楼东侧1号档口,总面积约55平方米,其中15平米为前台,40平米为库房(面积仅供参考)。承租费以“水果超市”整体为单位,不以面积为标准。“水果超市”安装有“校园一卡通”刷卡卡机,师生可刷卡消费,也可采用其它方式支付。
3.承租期限:1年。
4.经营范围:新鲜瓜果(除切片外,不准对新鲜瓜果进行任何加工,不得现榨瓜果汁)。“水果超市”所经营的水果价格不得高于皋兰县县城水果市场的价格,所有水果均需明码标价出售。所有销售的水果必须接受出租人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索证索票齐全,不销售“三无”水果、腐烂变质水果、假冒伪劣水果。
二、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在兰州市(含三县)具有不少于2年的水果超市经营经历(须提供承租水果超市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经历的时间以营业执照办证时间为准。
3.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地在兰州市。
4.当合格投标人低于3人时,招标人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确定该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三、承租费
1.“水果超市”承租费为全年承租费,具体数额由招标竞标确定。
2.“水果超市”的承租,采用先付承租费后经营的原则。
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年承租费,并凭缴费收据与学院签订承租协议。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须在投标时现场现金缴纳。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时,凭投标保证金收据现场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租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拒不签订承租协议或者不一次性缴纳全年承租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出租人将不退还其已经缴纳的5万元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
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另外5万元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保证金划转),并凭缴费收据与学院签订承租协议。
3.协议期满后,如无违反协议情况,履约保证金全额退款。如有违反协议情况,根据扣款情况,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款。
4.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承租要求
1.承租人须遵纪守法,有良好信誉,具有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和态度。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承租人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法经营。承租人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3.承租人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出租人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4.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以承租的超市房屋入股联营牟利,否则出租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承租协议,承租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经营范围严格控制在新鲜瓜果(除切片外,不准对新鲜瓜果进行任何加工,不得现榨瓜果汁)范围内。“水果超市”不得经营烟草,不得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如快餐、凉皮、凉面、煎饼、烧烤等)。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承租协议,收回房屋且不退还保证金,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不良后果。
6.出租人统一安排广告设计与制作,承租人必须配合出租人做好“水果超市”室内外广告的设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出租人提供单独计量的水电,承租人须按时缴纳水电费。
8.承租人不得对所承租“水果超市”的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对所承租“水果超市”的房屋进行装修或非结构性改造必须经出租人审批同意。
9.协议期满、中止或终止时,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搬走“水果超市”内剩余水果,逾期7天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租人有权任意处置,不做任何补偿。
10.协议期满、中止或终止时,房屋装修产权归出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建筑物内部属于承租人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等,协议期满、中止或终止时,经出租人认定后可以搬走,逾期7天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租人有权任意处置,不做任何补偿。
七、报名
1.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4日,工作时间(9:00—11:30,14:30—17:00),双休日除外。
2.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皋兰校区西教学楼308)
3.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8919102511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按下述顺序合并装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在兰州市(含三县)具有不少于2年水果超市承租经营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6)上述(5)中承租经营水果超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7)经营及管理方案。
2.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一份,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递交前,须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5万元,出租人财务部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凭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九.开标及竞标时间
另行通知。
十、评标
1.考察、确定正式投标人:
(1)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者中按一定标准选择部分进行实际考察。(2)从考察对象中选择不少于三家确定为正式投标人进行投标。
2.评标办法:
(1)投标人以举牌方式竞价投标,举牌起步价为8万元(年承租费),后续每次举牌加价最少1000元,不设最高限价。(风险提示:我院皋兰校区每个学期的在校生人数是动态变化的,人数的增加或者减少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特别提醒投标人要注意投标风险。)
(2)招标单位对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不作解释;
3.无效投标确认
(1)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的;
(3)投标书未加盖法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4)对于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法人本人的签字;
(5)投标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6)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的;
(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未响应相关承诺的;
(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十一、联系方式:
1.现场踏勘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8919102511
2.项目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8919102511
附件:投标函.doc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10日